随着本轮强降雨天气告一段落,全省主要江河水位已趋于稳定。依据《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》及省防总相关规程,广东省防汛防旱防风总指挥部决定自6月19日上午10时起终止防汛Ⅳ级应急响应。
各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需持续关注气象水文变化,切实做好退水阶段的安全防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。对转移群众要妥善安置管理,在安全隐患未彻底消除前严格禁止私自返回危险区域,务必落实"风险不除、人员不回"的要求。要加快推进受损基础设施抢修工作,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,全力确保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
消息来源:广东省应急管理厅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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